为健全致公党省委会反映社情民意机制,促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致公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1、社情民意即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社情包含民意,民意是最重要的社情。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社情民意信息是政治协商的客观依据,是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参政议政的基本素材。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发挥本党职能的基础,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本党各级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对于增强本党党员政治意识、发挥参政议政积极性、更好发挥本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3.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的重点任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4.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要认真倾听本党党员和所联系的归侨、侨眷、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的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突出侨海特色,注重典型性、动态性、方向性,避免一般化;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本党代表性人士的看法,各级组织的领导及党内专家学者和不同社会群体阶层的意见建议;要快速,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要信息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跟踪连续报送。三、紧扣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主要内容
5.本党党员及所联系的群众围绕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分析和意见建议。
6.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普遍性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养老、幼儿等民生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统战工作重点领域情况的问题风险;涉及国际形势和对外开放、国家统一和安全的重要情况问题;对做好统战、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和建议。
9.本党党员和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以及涉侨权益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机制
10.省委会和各市委会主委是本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主委和分管参政议政工作的副主委是直接责任人。省委会和各市委会要将反映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列入重点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和部署,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省委会和各市委会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并向省委会参政议政处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每年每人不少于1篇。
11.省委会参政议政处统筹负责全省社情民意信息收集、筛选及报送致公党中央、省委统战部、省政协和相关部门。同时充分运用专题调研、政党协商、提案发言等履职活动收集党员的真知灼见,进行有针对性地约稿,常态化收集报送信息。必要时组织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专班。
12.各市委会、省直工委明确一位同志担任省委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应配合完成信息收集、撰写、报送任务。信息联络员可由各市委会机关、省直工委办专职干部担任,也可由省委会、各市委会专职副主委指派其他同志担任。
13.省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应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各项活动统筹推进。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要带头撰写并向省委会报送信息,每年每人不少于1篇(书画院、老龄委除外)。各专门委员会应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研究策划信息选题,有计划、有组织、有所侧重地收集专委会成员反映的情况,在深入调研、集体论证后整理形成社情民意信息。
14.发挥致公党党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主体作用。党员个人可向其所属市级组织或直接向省委会参政议政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特约人员的党员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力量,应积极履职,密切联系本党党员和本党所联系的群众,反映其愿望和要求。担任各级政府及两院实职领导的党员同志要根据情况,利用适当渠道,采取适当方式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致公党员向省委会、各市委会报送信息每年每人不少于1篇。
五、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反馈、激励、培训和考核
15.建立健全全省社情民意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和通报机制,省委会参政议政处建立实时更新的报送情况统计台账,每季度通报社情民意信息被相关部门采用情况,为被采用社情民意信息的反映人或执笔人提供采用证明,每年度向有重大贡献的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人及其单位寄送感谢信。
16.优化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质量评价机制,综合考虑来稿质量、采稿数量、领导批示情况,对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各项表彰中优先推荐;对被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按条数发放稿酬,并按层级在全会上进行奖励。
17.省委会定期对社情民意信息联络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党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市委会、省直工委也应积极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和党员创造条件,适时开展相应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各级组织和社情民意信息骨干工作水平。
18.省委会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纳入对各市委会考核和对省委会各专委会的指导性任务,以及对省委会和各市委会专职副主委、省委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履职考绩内容。统计时段为上年度12月10日至本年度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