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湖南致安农业有限公司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省委会专职副主委田宗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同意了湖南致安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离任申请和相关股东股权退出申请,听取了执行董事离任审计报告,学习了《致公党省委会七届十八次主委办公会议纪要》,讨论研究了《湖南致安农业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明确了公司设立的目的、股权分配、公司经营、公司治理、股东责任和权利等事项。
田宗之在讲话中指出,湖南致安农业有限公司是致公党省委会主导、由具有强责任感的致公党员合作成立,具有公益性、集体性等特征的公司。他强调,要明确公司的性质定位,以推广致安品牌,助力乡村振兴为主要目的;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机构,正确处理决策委员会和经营机构、麓商会和致安公司之间的关系,保证致安公司的独立性;要积极开拓创新,在完成销售安化产品指标任务的同时,以盈利为目的扩大经营范围,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他表示,致公党省委会将全力支持致安公司合法合理经营和发展。
湖南致安农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省委会副秘书长沈蓉、社会服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