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致公党湖南省委机关严密组织,制订切实可行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通过三个举措加强对干部全年工作的问效管理。2016年1月12日,机关组织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五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圆满完成年度考核,有效发挥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举措”的具体做法为:一是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作用,把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绩效以及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二是严格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把公务员参加规定的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年度考核,凡是没有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年度考核,直到补考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度考核。三是将干部作风管理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紧密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