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湖南省妇联副主席、致公党湖南省委会常委卢妹香反映:中国养老机构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用工难”,供需矛盾十分尖锐。急!养老服务业缺口超1000万人!难!专业人才留不住,来自农村的60、70妇女成为了当下养老服务业的主力军;护理员稳不住,养老机构总在担心,招来的护理员能否长期干下去,更担心现有的护理员辞职不干。目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人才培养源头上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尚未真正形成,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业人才需求的总量和质量。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养老服务专业设计缺乏完整性,专业师资严重不足,老师和学生也缺乏更有效的实践环节,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缺乏对养老服务业的一般认知。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对养老护理员培训总量严重不足,养老护理员整体质量结构堪忧,养老护理员实际就业率偏低。二是,从就业过程来看,征税机制和社保两大政策性瓶颈制约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稳定性。目前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构成服务主要成本为人力成本(80%—90%),而人力成本按现有政策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这样导致企业无法推行员工制管理,70%以上的企业、从业者、养老人员都只好采取中介制,绕过政策体外循环,导致三者都面临风险。且目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行业的护理员,大部分是60、70代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面临不能补缴社保或补缴时间很短的问题(职工保险15年为界),导致该批人员对购买社保的积极性不高,只希望拿到手中的钱多一些。这样给企业造成了困惑,不购买违法,购买了员工的工资会要降低,同时老人的养老支出将提高40%左右。三是,从就业结果来看,薪酬和社会认同感两大问题正严重阻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实际就业在第一线的专业人才少之又少,养老专业人才和护理员待遇普遍不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流失率较高。
因此,建议:
(一)建议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借鉴日本、美国、荷兰等国家先进成熟的经验,优化细化现有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与制度,明确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培训、使用及激励等内容与目标,规范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行为与职业道德,切实维护养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创建养老教育学科体系。支持引导各高等院校增设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专业和课程,搭建以老年护理专业为主体、各相关学科为支持、各家政培训机构和养老企业为基地的全方位养老教育学科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老年教育办学层次,构建政府与学校、行业与学校、学校与学校及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四联动”协同机制,着力打造老年医学、康复治疗、疾病护理、营养保健、心理咨询以及社会服务等全方位专业人才,着力打造养老知识型人才、养老服务型人才、高级管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以及复合型人才,以顺应全社会对养老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三)建议教育部门将老年护理专业开设为公费教育。老年护理人才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中的核心,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有关养老服务文件中,已将老年护理相关人才列为急需紧缺人才。然近6年来,老年护理专业人才供需缺口却有增无减,仍然是“弱势群体”。因此,可以将老年护理专业作为中职教育的重点专业,并开设为像师范类专业一样的公费教育专业,这样一份福利保障制度有助于吸引更多学生选择老年护理专业,并愿意毕业后到养老服务业工作,以优化养老教育结构。
(四)建议优化征税机制及社保政策,着力发展员工制养老企业。将征税基数改为企业营业收入剔除人力成本后的差额,将灵活就业人员(俗称“游击队”)变为真正的员工制,有利于降低家庭日常养老服务成本,促进家庭服务需求增长;有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加快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培植更大的养老产业税源,更好地保障企业、从业者及养老家庭需求者的权益。
(五)建议进一步发挥舆论导向,改善社会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评价以及参与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对人口老龄化现状、规章政策、老龄服务发展等内容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整个社会重视养老问题、关注养老服务事业的氛围;引导更多家庭、更多学生、更多志愿者加入到养老服务中来,实践“年轻时服务积分,年老时享受积分”公益互助养老理念;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的社会评价,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和职业性,增强养老人才的职业荣誉感;落实入职奖励和护理服务奖励津贴等措施,重点宣传养老服务业各类先进典型,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