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敬畏

 文章来源: 作者:致公湖南  时间:2013-10-16 00:00:00

  敬畏是一个复合词,也是一个神圣的字眼。

  敬畏,是人类求取生存、追求发展、重建道德、构筑和谐社会时绕不开的话题。

  “敬”和“畏”都是会意字。分开来讲,“敬”的意思是恭敬、严肃、慎重、敬重,主要指一种内在的态度,所谓“在貌为恭,在心为敬”。如《易•坤》:“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周颂•闵予小子》:“维予小子,夙夜敬止。”《潜夫论•述赦》:“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

  “畏”即恐惧、害怕。如《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孟子•梁惠王下》:“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宋史•王安石传》:“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引申为敬服。如《论语•季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读通鉴论•唐德宗》:“而天固无喜怒,惟循理以畏天,则命在己矣。”

  合而言之,“敬畏”意指既敬重又害怕,是对一切崇高的神圣的人、事、物、理的敬畏,往往伴有惊奇、恐惧、震慑、尊敬的感受。如幼时敬畏祖先,懵懂时敬畏神灵,成长时敬畏自然,成熟后敬畏公平正义……

  如果无所敬畏,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人要保持某种敬畏,保持对神奇大自然的敬畏,对合理习俗规则的敬畏,对古圣今贤的敬畏,对人之所以为人之理据的敬畏——

  要敬畏自然。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海啸、飓风,黑死病、艾滋病┅┅人来于自然、生于自然、归于自然,因此要遵循生态伦理,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不围湖而造田、不伐树而炼铁,不先剽掠而后养护、不先污染而后治理,一切活动皆要维护自然界的和谐,遵循自然规律。

  要敬畏生命。生命是有限的,都有其所有权;生命是平等的,都有其生存权;生命是自由的,都有其发展权。因此,不能以任何神圣的事业或理想为借口去牺牲个体的生命,不能以任何历史的选择或个体的差异为托辞去剽掠个体的生资,不能以任何现实和体制的需要为理由去剥夺个体的尊严。想想生命,不管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有如春花又被割下、有如露电不能存留,能不挚爱吗?能不敬畏吗?

  要敬畏道德律令。“我是流氓我怕谁?”没有人会真真拒绝崇高,自甘下流、自居卑劣。作为理性存在者,人不能总处于丛林状态去按本能行事,总居于市场之中去按现实原则行事。处于社会关系之中,人大多时会讲良心、守准则,按至善原则行事。“在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能不敬畏吗?“良知是尔自家行为的准则。”能不敬畏吗?因此,要持守那份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遵循仁、义、礼、智之道,以求身的安稳、心的安然。

  敬畏而不战栗,敬畏而不迷信,敬畏而不盲从,敬畏而不无所作为。

  学会敬畏,就可能守护住天赋的神性,养护本然的人性,克制潜伏的兽性。就可能在俗世的生活里,在与先贤晤谈时、在与天地对语中,培植自己向前向上的勇气,获得无穷无尽的力量,找到此生此世的慰藉。

  让我们保持敬畏之心,敬畏我们该敬畏的吧,以此来鼓舞自己、提升自己、庄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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