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钱往民生聚 劲朝实处使

 文章来源:湖南致公 作者:杨明  时间:2026-07-23 09:22:30

按照会议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三部分——"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深刻回答了"为谁干事、干什么事、靠什么评判政绩"的根本问题。

作为一名身兼郴州市住建局财务科科长和致公党郴州市筹委会办公室主任的干部,我深感:住建财务工作管的是城市建设的"钱袋子",每一笔资金投向都连着百姓安居;致公党机关工作联的是侨界群众和基层党员,每一项服务都关乎人心凝聚。两个岗位殊途同归——真正的政绩不是账面数字多好看、活动场次多热闹,而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是保障性住房支出是否优先保障,是侨胞急难愁盼是否有人管、管得好。下面,我结合本职谈三点体会和打算。

一、找准价值定位,把"民生优先"作为财务与党务工作的共同标尺

政绩的根本落脚点是为民。对住建财务工作而言,正确政绩观就是:不算单纯的经济账、速度账,要算民生账、长远账。住建领域财政资金——无论是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保交楼工作,还是农村危房改造,优先级必须让位于群众最急最盼的民生项目,绝不搞形象工程、景观亮化的资金倾斜。对致公党筹委会工作而言,"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初心与"为民造福"完全统一——我们政绩的大小,不看写了多少材料,而看为侨界群众、基层党员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看归侨侨眷和留学人员是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两个岗位我都提醒自己:资金投向体现立场,服务态度体现宗旨,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

二、对照检视反思,纠治履职中的政绩观偏差

对照"为民造福"这把标尺,检视自身仍有差距:一是财务工作中曾存在"重合规轻时效"倾向——关注票据手续完不完善多,主动跟进民生项目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因资金滞留影响工程进度少,对保障房、旧改等惠民资金"最后一公里"关注度不够。二是有时陷入"重算账轻问效"——满足于预算执行率达标,对资金实际使用效益、群众受益程度跟踪问效不足。三是致公党机关工作中存在"重完成轻反馈"——组织座谈、报送材料后,对侨胞和党员反映问题的闭环处置、满意度跟踪还有欠缺。

反思根源,还是为民宗旨树得不够牢,潜意识里有"重显绩轻潜绩"苗头。今后必须明确:厉行节约保运行、倾斜保障惠民生、严格把关拒浪费,把群众认不认可作为财务审批和党派服务的第一考量。

三、立足岗位实干,把正确政绩观落到资金和服务的每一个细节

我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双重岗位职责,做到"钱往民生聚、劲朝实处使":

一是严把资金关口,优先保障住建民生项目。在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中,对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直接惠及群众的支出,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及时拨付;对无实质内容的会议培训、非必要的楼堂馆所修缮、形象亮化类支出坚决从严控制。加强惠民资金绩效评价,深入项目现场了解资金是否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的改造成果,不让"钱等事"耽误民生进度。

二是下沉一线听需,服务侨界和基层群众。履行致公党筹委会办公室主任职责,定期走访侨企、归侨侨眷、留学人员及家属,听取涉侨维权、子女就学、企业纾困等诉求,形成问题清单协调推动解决;参与统筹侨法宣传、困难侨胞帮扶、助学助医等公益活动,把党派资源更多引向民生薄弱处。

三是锤炼严实作风,守住廉洁和制度底线。恪守"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财务上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不违规列支、不挪用挤占民生资金;党派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精简不必要台账报表,实实在在当好联系党员、服务侨胞、沟通部门的桥梁纽带。

"致力为公守初心,为民造福显实绩"。我将持续校准政绩观偏差,在住建财务岗位上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花在刀刃上,在致公党筹委会岗位上把侨界群众的事办实办好,以双重岗位的实干实绩,交出一名参政党机关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合格答卷。

(作者:杨明,致公党郴州市(筹)委会办公室主任、郴州市住建局财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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