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预防监督,常态化推进廉政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全省致公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致公优良传统、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1月19日上午,致公党湖南省委会在长沙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省委会主委胡旭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专职副主委田宗之主持。
中共湖南省委巡视组原组长董石桂作《“同心同廉”守“五律”》专题讲座。讲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为视角,主要围绕党外干部如何把握规律,遵守法律,严守纪律,接受他律,强化自律五个方面,诠释了“崇廉”的深刻内涵,提炼了“五律”的重要意义,为大家如何把握廉洁要求、加强廉洁自律提供了有力指导。
胡旭晟通报了2024年全省处分违纪违法党员情况。他指出,2024年违纪违法党员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因放松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没能抵御住诱惑,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他要求,全省党员以案为鉴,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致公优良传统、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胡旭晟就全省加强纪律建设和内部监督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牢法纪观念。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参政党,我们肩负着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使命。为确保顺利完成使命任务,我们必须具备强有力的纪律建设。法律没有“死角”,反腐败也没有“盲区”。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致公党员、特别是任实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民主党派不是法外之地,民主党派成员绝不是不受法纪约束的特殊群体,全省所有致公党员、包括非公经济人士,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本党的内部监督,千万不能触碰从行贿到醉驾等等法律的红线;二是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作为参政党,如果我们在政治纪律上出现错误,不仅会动摇自身的组织根基,更会对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稳定运行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三是要严守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范,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主要是针对党内公职人员的,但也不限于公职人员,普通党员在涉及与公职人员交往时,同样必须遵守廉洁纪律的要求;四是要强化监督执纪。要加强内部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内部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内部监督走深走实。要严格执行纪律,坚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其中心思想是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制止。在骨干党员谈话、任实职党员谈话以及党员干部任前谈话中,特别要强调纪律要求,用好“第一种形态”。
省委会委员,不是省委会委员的市委会主委、专职副主委(郴州市筹委会分管机关工作副主委),省委各工作委员会主任,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沙地区担任副处级以上实职党员,省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计90余人参加会议。